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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

2022年03月09日 18:53 

3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共四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对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便利化作了明确规范,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无偿提供部分或者全程代办帮办服务;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牧区实际,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等措施。

《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和行政效能,助力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的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执行。同时,《条例》的施行将有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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