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动态 >> 市局动态 >> 正文

12岁!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调整

2020年12月27日 18:11 

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社会关注,如何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惩治?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重大修改,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视点 央视新闻 澎湃新闻、《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上一条:冷链食品还能吃吗?接触了被污染的冷链食品会感染吗?冷链食品6个权威问答!
下一条:坚定不移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努力开创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关闭

网站维护: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    本站支持IPv6访问

地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