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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01月12日 00:00 

 

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鄂监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意见。

一、成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实施排查工作。

组长:  阿拉腾乌拉(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秦闻平(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段永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奇巴雅尔(市考试中心主任)

       图娅(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呼永成(市教育局基建办主任)

       黄秀金(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呼永成兼任。

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如实填报排查统计表,并务于15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市教育局基建办(502室)。

三、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须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收集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四、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日程安排

(一)11日至5日,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自查自纠。

(二)16日至10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到市直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三)111日至15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排查总结报告,并将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有关部门。

五、市教育局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联系人:呼永成;联系电话:832209013947756998

 

                        二O一O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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