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促进中职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职卡的基本知识
(一)中职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该卡从2010年秋季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所有学生开始实施。
(二)中职卡由发放国家助学金的银行制作及发放,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中职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中职学生资助卡”字样。从实际工作考虑,为了便于统筹管理,我市中职卡制作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银行统一选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受助学生的审核、公示和中职卡的制作及发放
(一)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初,学校要将本学期一、二年级所有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相关信息认真整理后,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信息系统)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二)学校要将中职信息系统中国家助学金审核状态为“已通过”的一、二年级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对全市各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一年级新生办理中职卡,每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卡。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学校按照中职信息系统中的受助学生信息,填写《鄂尔多斯市中职学生资助卡开户资料表》(见附件1),连同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则应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并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发放国家助学金银行。发卡银行统一办理资助卡后负责赴各学校分发给受助学生。学校要为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学生证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密码修改业务并激活后方可使用。学生本人办理激活手续时,发卡银行应向学生确认短信提示的手机号码。
发卡银行应及时将相关办卡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卡号)的电子及纸质清单反馈给市、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学校。申领学校须在办卡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办卡信息及时录入中职信息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纸质清单存档。
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由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再由学校统一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采取特殊方式发放。受助学生的资助信息经同级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学校以特殊身份编码录入中职信息系统。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具体流程
(一)国家、自治区资金到位后,市教育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全市一、二年级受助学生人数及所需国家助学金资金数报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旗区财政局和市直属各中职学校。
(二)学校收到财政资金后要再次核查本次受助学生人数等信息,切实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核查无误后,受助学生本人在《鄂尔多斯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代付明细数据表》(见附件2)上签字确认,学校将签字件存档备查。
(四)学校将《鄂尔多斯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代付明细数据表》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发放国家助学金银行各一份。学校及时将国家助学金资金划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指定账户。银行根据《鄂尔多斯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代付明细数据表》中的受助学生信息统一将国家助学金打入中职卡中,免费向学生及家长提供短信提示服务,并及时将发放信息分别反馈市、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学校。
(五)市、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校报送的受助学生信息和银行反馈的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进行核查。
四、其他事项
(一)国家助学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2007〕 8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要求,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办卡、发放等过程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
(二)中职卡遗失或损坏时,由学生本人持学校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当地银行指定网点按相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换卡手续,银行要将新卡信息及时告知学校。学校须及时对中职信息系统的相关学生信息进行修改。优惠期过后,中职卡遗失或损坏需要补换时,发卡银行只能为学生补换普通借记卡。
(三)中职卡持卡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应督促学生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学、退学手续。
(四)市、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的审核和监管,将本级直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每月新增、减少受助学生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张贴至相关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学生异动需办理中职卡的,由学校统一负责到银行办理。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要加强对持卡学生安全用卡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科学、规范使用中职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是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中初级专业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职实行以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中职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长期制度设计。全面推行中职卡,对于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防范利用注册虚假信息、流失学生信息等手段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等不法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受助学生根本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出发,充分认识中职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探索运用中职卡解决国家助学金的及时、真实、准确发放问题,充分发挥银行卡在加强政府监管、信息监控中的重要作用。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和银行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与沟通,组织发卡银行和学校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协调解决中职卡发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中职卡发卡账户实名制管理,防范中职卡业务风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和发卡银行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要要求各中职学校认真落实中职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中职卡办卡的资格审核和使用管理。各发卡银行要抓紧进行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加快相关配套系统改造,切实做好中职卡发卡和业务管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共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配合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职学生资助卡开户资料表
2.鄂尔多斯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代付明细数据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