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旗顺利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荣膺“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优秀旗县”称号。评估组认为,近年来鄂托克旗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以“普及、发展、提高”为主要任务,通过实施布局优化、功能完善、待遇提升、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五类重点工程,在夯实教育基础、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不断增加教育投入。鄂托克旗教育经费连续五年保持18%以上的增幅,经费总额从2006年的7500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7亿元,生均投入从2006年的49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0000元。随着经费的逐步增加,不断扩大学生补助标准及范围;特别是从2011年春季开始对公办幼儿园本旗籍在园幼儿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免保教费、课本费,补助伙食费)政策,实现15年基本免费教育。二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2006年以来,全旗先后投入5.3亿元,实施30项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14所学校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数字化改造工程,新增校舍面积25万平方米、标准化操场5处。鄂托克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鄂托克旗中学、棋盘井中学等一批独具特色、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现代化学校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2006年以来,全旗先后招聘教师740多名,实现了新聘教师学历合格率100%;采取“名校挂钩”、“脱产学习”、“长短期培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校(园)长和专任教师培训,共计培训1万余人次。目前全旗30%的教师取得中高级职称,45%以上的教师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6%以上。四是逐步深化教育改革。按照“乡镇苏木办小学、幼儿园,旗区办初中,市、旗区办高中”的思路,鄂托克旗稳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科学调整教育布局,由“十一五”初期的29所学校整合撤并为目前的14所,实现了全旗96%的学生在三镇(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就学,教育事业初步实现了“规模化、集中化、园区化”发展。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旗教育体育局先后制定《鄂托克旗中小学教学管理细则》、《鄂托克旗教育局推进教学改革与管理发展三年规划》等制度,并要求全旗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促使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优化教学过程、加强校本教研、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步伐,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五是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从2008年开始,旗财政每年投入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以发放校(园)长职级工资、教师绩效工资和班主任、骨干教师津贴;同时根据《教师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规定,逐步提高教师经济待遇,实现全旗教师平均工资由2006年的2000元提高到目前的4500元。在此基础上,旗委、旗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补贴资金等方式,解决了400多名撤并学校教师、基层教师的住房问题。六是努力营造重教风尚。在旗委、旗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大力倡导下,鄂托克旗各大企业累计投入资金近600万元,带动社会捐资近1000万元,大力开展助学活动;同时设立明星园丁奖、教育奉献奖,重奖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