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与责任感,不断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市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根据《意见》精神,今后我市将通过强化教育与培训、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评价考核、强化奖惩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引导教师自觉履行师德规范等措施,力争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善于钻研、充满活力”的专任教师队伍,一支“爱生如子、方法得当、家长满意”的班主任队伍和一支“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的校长队伍。
《意见》同时要求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原则。“十不准”将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将成为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