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旗区实际情况,2013年12月23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接连下发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教督委办发〔2013〕2号)及《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和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教督委办发〔2013〕3号),根据鄂前旗8所幼儿园、9所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三个责任区,各责任区组长由旗教体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机关业务股室股(科)长担任,同时从退居二线的老校长、党支部书记中选出9位同志担任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每人负责1—3所学校(包括幼儿园、职业高中)。
12月28日前,鄂前旗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已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督学标牌。12月30日,旗教体局对9名责任督学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会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就责任督学的业务知识、工作流程,责任督学的职、权、责等内容进行培训。会议同时向9名责任督学颁发了标牌,意味着他们将正式承担起挂牌督导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开展工作。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完善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责任督学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学校进行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将有效为旗区教育的健康、优质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