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动态 >> 正文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04月07日 00:00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依据《2015年全区教育工作要点》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确定2015年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纳入教育全过程。继续实施“小学生公民意识”、“初中生公民素养”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把国学经典诵读作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纳入学校教育中,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落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按教育部的部署开展以“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和“寻访红色足迹”为主题的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

2.协助师德建设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实施德育的重要作用。

3. 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构建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施《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县域基地、学校基地的作用。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自治区统筹、盟市推进、县域实施力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力争全面消除农村牧区寄宿制中小学土灶台食堂、土炉子取暖和宿舍无厕所现状。

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2015年拟达标旗县区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按规划进度接受自治区、国家督导评估验收。积极推进学区制、集团制和联盟制等管理,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6.召开2015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度会,学习交流拟达标旗县区实施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三、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和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及程度

7.编制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6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8.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工作。建立学前教育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库,为幼儿园提供优质活动课教学资源。启动城镇、乡苏木、村嘎查三类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工作。

9.深入实施“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程度,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城镇35周岁或46周岁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努力创造条件,为残疾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继续深造和就业创业提供机会。加大投入,继续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切实加强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辐射作用;继续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深入进行“医教结合”实验,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资源中心和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指导意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深化考试评价改革,为实施新高考制度奠定基础

10.教育部要求,研究出台《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学考”)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学考”自治区统一组织、全科覆盖、分类考查、等级呈现的考试办法;研究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实验区并开展试验,为2017年顺利实施新高考制度做好政策设计和基础性工作。

11. 按教育部提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研究制定《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中考改革指导意见》。

五、加强中小学教学改革与管理,促进中小学校内涵发展

12.依法贯彻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学执行力监督检查,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作为教学常态落到实处。对加班加点上课,以及挤占音、体、美和活动课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3.深化中小学教学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课程改革要求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基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教学研究、教学辅助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学管理与指导。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管理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评估标准》,强化课堂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研工作质量评估实施细则》,建立教研机构常态化教学视导、指导机制。继续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验。

14.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规律,总结交流学校办学特色经验,指导引领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15.继续加强我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行政管理、信息部门技术引领支撑和教学机构资源运用机制,大力开展“同频互动”、网络教研教学,开发使用“微课程”、“慕课”教学资源,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升级服务,促进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16.加强校外教育基地管理和内涵发展。力争完成17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申请和审核工作;继续对自治区示范性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中后期指导和验收;强化校外教育基地能力提升和经费、运行保障,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和作用。

.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与教学装备建设,为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服务

17.加快推进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和校园网络建设。60%以上旗县建成教育区域网,中小学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其中70%以上学校实现光纤宽带接入并建成校园网。稳步推进多媒体教室建设,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和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室比例分别达到75%70%50%以上。

18.加强“同频互动课堂”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城镇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向农牧区学校输送,力争实现60%以上旗县建成“同频互动课堂”并有效应用。

19.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遍应用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50%以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基本掌握常规课件制作方法,70%以上专任教师能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展常态化教学;50%以上教师和30%的初中以上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在教学中深入应用。

20.按照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建设自治区教育装备基础数据库、管理应用平台,动态跟踪资产配置、缺口统计和装备应用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装备管理水平,为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1.研究制定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能力考试(考核)指导意见,规范盟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制定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使用规范。

强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22.严格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免试就近入学和“小升初”的规定;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阳光分班”,任课教师、班主任实行随机抽取办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继续落实好教育部有关普通高中择校管理政策规定。加大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23.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标准》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审核办法》,按重新修订办法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对已评估认定的示范性普通高中严格依法依规审核,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

24.严格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强化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严格教学管理秩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违规订购使用教辅材料;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坚决查处学校、教师违规行为。

25.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强化学籍管理职能,规范学籍管理秩序。严格按时限办理学籍业务,开展学籍信息清查核对工作;结合打击“高考移民”行动查处“空挂学籍”行为。指导各盟市充分利用好“特殊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特殊教育管理效能。

26. 加强基础教育行政队伍管理,提高管理干部领导力和执行力。加大对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队伍素质的提高力度,进一步抓好管理队伍领导力的培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加强教学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设计与实施能力建设,为教育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27. 加强基础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继续落实好《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护行动方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强化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形成上下贯通、信息快捷通畅、事故问责的安全防范机制。

28.切实加强基础教育行风建设,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基础教育环境,竭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发展服务,确保全区基础教育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上一条: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在2015年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条:准旗世纪中学2015年音体美特长生招生简章

关闭

网站维护: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    本站支持IPv6访问

地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