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的规定》(内教基函[2014]116号)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基函[2015]20号)文件要求,5月4日,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完成了我市2015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工作。现将选用结果公示如下:
1.书法练习指导(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选用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教学用书。
2.职业生涯规划(普通高中)选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教学用书。
此结果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上公布七天,若有异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联系反映,联系电话8598835。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