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的规定》(内教基函[2014]116号)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基函[2016]41号)文件要求,6月16日,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完成了我市2016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工作。现将选用结果公示如下:
1.中华传统文化(小学、初中、高中)选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学用书。
2.科学课材料(小学3-6年级)选用杭州名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实验学具。
此结果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上公布七天,若有异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联系反映,联系电话8598835。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