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组发〔2017〕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厅发〔2017〕13号)精神,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教育工作重点,从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全面提升党建水平方面,提出了优化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和激励、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抓好青少年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党建带群建工作、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等12项具体要求。意见的出台,为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今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把“意见”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中小学党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