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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0年06月18日 00:00 

 

按: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教育部关工委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意见》时,制定出《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在印发给各单位,作为我们建立健全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文件,请认真研究贯彻。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聘请名誉主任一名,由德高望重的老领导担任。

2、聘请顾问若干名,由历届关工委主任、部级老领导及现职有关部领导担任。

3、设主任一名,由部党组任命。

4、设常务副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常务副主任一般为正司(局)级退休干部。设副主任单位若干(目前副主任单位有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思政司和离退休干部局),由时任司局一把手担任副主任,工作调动后自行卸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常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司备案。

5、设委员单位若干。各省(区、市)教育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均为委员单位,由关工委推荐委员一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育部关工委备案。在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设委员单位若干(目前委员单位有职成司、体卫艺司、教育报刊社和中央教育电视台),各推荐委员一人。部关工委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家教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理论研究中心、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发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均为委员。

6、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个人委员。

二、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1、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每届5年。

2、常务副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3、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一般安排在年初。

4、由主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5、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常务副主任按分工和交付的工作,各司其职,对主任负责。

三、委员会工作职责

1、听取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2、讨论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3、研究有关问题。

四、常务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由主任主持,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主任、常务副主任提前一周将议题提交给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准备相关材料。

2、讨论、确定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对策、建议。

3、研究在全系统统一开展的重要活动。

4、研究有关委员会建设的重大事项。

5、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6、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及重要领导讲话。

五、专家委员会制度

成立教育部关工委专家委员会,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六、关工委秘书处职责

1、秘书处是关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2、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委员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3、负责组织落实常务主任办公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

4、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决策服务。

5、负责委员会日常运转、服务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6、负责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

 

    

 

▲教育部关工委2010年全体委员会会议113日在北京举行。

▲赤峰市关工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实际工作中提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整体观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务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紧紧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所需,尽心竭力开展教育关爱活动;牢固树立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的观念,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紧跟时代发展,适应青少年成长的需求,不断改进和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关工委提出关工委工作每年能够“突破一个难点,抓出一个亮点,发现一个闪光点。”

▲在最近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表彰会上东胜区被命名为“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达拉特旗以实施“教育阳光行政工程、教师阳光心态工程、学生阳光体育工程”为抓手,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编印的《鄂尔多斯教育信息》2010年第13期(总第348期)上发表了《“十一五”以来我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专题报道。

▲《内蒙古关心下一代》2010年第2期发表了我市教育局关工委的专题文章《提高家教水平的出路在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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