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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委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2015年01月26日 00:00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委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规定,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2014年,市教育局党委没有新选拔任用干部。

一、对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的整治情况

新条例下发后,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在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局党委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培训,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保证吃通吃透文件精神,为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思想基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使“真正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以“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为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依法办事”,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为了全面客观地考察被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防止用人失察,我们对干部考察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均作出了如下严格规定。一是动议。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局党委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人事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提出初步建议,并向局党委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二是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局机关科级干部及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环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交流时,一般采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如属提拔任职的,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不得点名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超过半数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局机关科级干部人选由市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环节干部由直属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三是考察。直属单位党组织组成考察组,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拟任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科级干部人选由局党委组织考察。四是汇报。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干部任免的初步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德才表现等情况;提拔任职的,拟任人选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五是直属单位党组织研究。各单位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意见。六是公示。直属单位党组织对拟提任干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5天。七是呈报。直属单位党组织经集体研究确定的干部任免事项,按照《呈报干部任免材料有关要求》的规定,正式向市教育局党委呈报。八是研究决定。凡是需要由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的,则呈报后由市局党委决定。凡是由直属单位党委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由本单位自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二、对“三超两乱”和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的整治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五定”方案核定职数选拔配备干部,人事科在动议环节需将拟提拔人员所在单位的“五定”方案告知局党委成员,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现象发生。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并视情节严肃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以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处理;对说情打招呼的,不仅要记录在案,取消任用资格,还要立项督查严肃处理。近年来,我局不存在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现象,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买官卖官”行为,无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行为,无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问题,无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等其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三、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的整治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市直教育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全部档案共2634卷,包括在职人员1835卷、退养人员202卷、离退休人员597卷。严格贯彻落实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十项职责”和“八项制度”,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配备了各类设施设备,符合规定标准。干部选拔任用前,均对干部档案进行再次审阅,凡是档案造假者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因私出国境问题的整治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违规私自出国(境)等现象的发生。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专人负责制,建立证件动态管理数据库,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证件由组织人事科统一管理。二是及时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领导干部证件持有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堵塞漏洞。三是把好审核关,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申请使用证件时需单位出具证明,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及时上缴。目前,市直教育系统科级干部持证人员共116人,持有证照116人。近年来无违规因私出国(境)现象发生。

五、对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问题的整治情况

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任职的,责令其在企业辞职或辞去公职,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经过清理,我局有1名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对“裸官”问题的整治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裸官”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经排查,无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问题。日后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如遇“裸官”问题,我局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吃空饷”问题的整治情况

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多次排查,并进行了清理,对于借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审批;对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清退;对已到龄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对亡故或应停发工资的,及时停发工资;对长期请病假的,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需修养的执行病假工资。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于长期无故旷工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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