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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准格尔旗中小学及幼儿园入学方案

2017年05月31日 00:00 

准教发〔201796

 

准格尔旗教体局关于印发准格尔旗2017

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准格尔旗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准格尔旗教体局

                             201752

 

 


 

准格尔旗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全旗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准格尔旗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准格尔旗教体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旗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

2.旗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进行查处;

3.旗公安局负责对新生的户籍、年龄、民族等信息进行审验;

4.旗房产管理局负责对沙、薛两镇新生家庭居住房产信息进行审验;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社区(居委)工作人员,对辖区申请入学的居住人员进行入户排查登记,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居住证明信息。

6.准格尔旗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办公室设在教体局113室,负责人高外,咨询电话:0477-3970106(薛家湾地区)  047747772827(沙镇地区)

二、划片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招生方案宣传(20175月)

2.入学信息登记(201761日—610日)

3.入学信息审核(2017612日—630日)

4.新生分配(20178月)

5.公布分配结果(201782627日)

6.入学报到(201792日)

7.阳光分班(201793日)

8.正式上课(201794日)

9.注册学籍(20179月上旬)

三、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本学年沙薛两地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1415日前出生儿童(包括415日出生的),且该生尚未注册过全国学籍。

其他苏木乡镇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191日前出生儿童(包括91日出生的),且该生尚未注册过全国学籍。

2.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凡沙薛两地中小学入学的新生,学生家长必须在沙薛两镇镇区居住,并能提供相关证件。

4.非准格尔旗户籍的,学生家长须在当地从事相对稳定职业和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需提供当地就业证明手续和居住证明手续。

四、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1.入学信息网上填写时间:

201761——2017610日;

2. 2017年新生入学信息填写网址:

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www.ordosedu.cn),点击2017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链接,或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也可直接登录网址:http://218.21.216.66:8088/hpzs/default.aspx

3.信息填写须知:

1)新生的入学信息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学生家长自行在网上填写,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的,视为该生在本旗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在我旗学校就读。

2)填写网上入学信息时,学生家长要认真阅读本方案,熟悉方案中的具体要求事项,对照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准确填写新生的入学信息,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者,影响学生的正常划片分配、学籍注册等事宜,责任自负。

3)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报名信息表,家长本人要签字确认。(提醒家长:信息填写好后,无特殊情况,不要再次登录系统进行查看。如确需修改信息的,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操作,然后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班主任重新进行审核认定)

4)如学生家庭没有上网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负责提供机房,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

5)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全市统一管理,每名新生只允许在一地注册登记一次。

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拟申请到我旗中小学就读的(只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生),也需要按本方案要求,自行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并在630日前提交信息复审小组进行信息审核认定。

五、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好入学信息后,还需要进行信息审核认定,只有经过审核认定的学生才能参与划片分配,凡没有经过信息审核或审核后不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不具有在我旗中小学就读的资格。

(一)沙、薛两镇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安排:

1. 初审

班主任收集学生家长填写好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对照家长提供的户口本、住房证明材料等证件,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对入学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逐一审核,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班主任在入学信息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如信息填写有误的,发回让家长重新填写,直到准确。如班主任不按规定认真审核,造成错误信息,影响学生的划片分配,一切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对有自愿申请入学学校资格的学生(如蒙族户籍学生、残疾儿童少年、现役军人或烈士子女、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子女等),学生家长需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班主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审核这部分学生的入学资格,符合条件的,班主任要在《自愿入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将该表和学生的入学信息登记表装订在一起,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交班主任,信息复审时一并上报复审小组审核。

注:凡符合自愿申请入学学校资格的学生,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也未向班主任提交《自愿入学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班主任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家长提供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残疾证、军官证、《自愿入学申请表》等材料按顺序整理齐全,在指定时间统一上报信息复审小组进行信息复审。

材料装订顺序: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住房材料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2. 复审

由旗教体局、公安局、房管局、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2017年新生入学信息审验小组,对拟到沙、薛两镇中小学入学的新生信息进行专项复审。

各学校要指派专人将班主任审核通过的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以及家长提供的户口本、住房证明材料等证件,在指定时间统一上报到信息复审小组进行信息复审。

复审结束后,学生的《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住房材料复印件、《居住证明》、《自愿入学申请表》等证明材料教体局留存,家长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各学校带回去退还给家长。

信息复审时间:   

2017612日——630日(具体信息复审时间临时通知各学校)

信息复审地点:

薛家湾镇区:准格尔旗政务大厅

沙圪堵镇区:沙圪堵镇双语幼儿园

3.家长提交的证件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2)《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该表需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非我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4)非准旗户籍新生,还需提供父母任一方在拟入学地的就业证明(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等)。

5)在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的住房材料(提供以下ABCD其中一项):

A.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B.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D.凡租房住户提供有房主签字、街道居委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样表由各学校和社区居委提供)。

(6)残疾儿童少年、现役军人或烈士子女,需提供残疾证、军官证、烈士子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子女,需提供准旗教体局人事股出具的正式教师证明。

4. 有关房产资料的说明

1)从2017年开始,同一套住房小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初中段三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非独生子女和正常产权交易的除外。新生自划片分配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不允许转学至同城的其他学校。

2)凡提供的是车库、底商、二手房公证书、商业性质用房等的,统一按租房类认定。

3)房屋没有正规产权手续的(无证房产),统一按租房类认定,需提供街道居委出具的居住证明。

4)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非父母双方共有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不可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5)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6)经旗划片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租房时间截止为201731日前。凡201731日后租房居住的,在分配时直接分配到周边班容量未满学校。

(二)其他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安排:

1.信息审核时间:

2017612——2017630

2.信息审核地点和负责人:

信息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准格尔旗玻璃圪旦小学

张飞

13847725287

准格尔旗龙口小学

张广清

15248457000

准格尔旗纳林小学

齐春雷

15847711755

准格尔旗大路第一小学

范保全

13948575006

准格尔旗魏家峁中心小学

张彩霞

15894971802

准格尔旗柴登希望小学

刘成

18847700115

准格尔旗五家窑小学

任燕林

13847150662

准格尔旗布尔陶亥民族小学

刘元林

13644774538

准格尔旗神山镇中心小学

陈星

13947372102

准格尔旗纳日松小学

杨玉燕

15149517261

准格尔旗羊市塔希望小学

刘浩

15804843188

准格尔旗暖水小学

王婷

13614770145

准格尔旗第四中学

武雄

18947511694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

张维定

13722080622

准格尔旗实验学校

卜海针

15947374752

3.家长携带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2)《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该表需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非我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4.信息审核实行专人专账号,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信息审核负责人需管理好自己的审核账号,严禁他人代替审核。

5.沙薛两镇以外基层地区学校由招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时,需对照学生家长提供的户口本等材料,逐项审核学生网上入学信息,必须保证网上入学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

6.经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审核工作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在学生入学登记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已确认的入学登记信息,不允许再变更。

7.学生入学登记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或家长填写有误,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更正,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家长签字确认。

8.信息审核确认后,《入学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

六、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一)沙薛两地中小学:

依据学生户籍、居住地划片分配和电脑随机配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1. 学位类型3的学生,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分配到班容量不满的学校就读;

2. 学位类型12的学生,首先按学位类型12依次划片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将通过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未摇中学生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分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电脑随机配时,将邀请公证处公证员、纪检监察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及学生家长全程参与和监督。

3. 现役军人子女、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学位。

4. 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新生的入学学位划分为三类,分别是:

一类学位(有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有固定居住场所,能提供正规合法的居住房产手续,法定监护人与房产权属人必须一致。

二类学位(准旗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类学位(旗外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其余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

1)其他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家长自愿,就近入学原则。

2)新生入学信息网上填写完成,班主任初审通过,学生家长携相关手续在630日前到拟入学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信息审核人员对该生入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则视为该生分配到本校就读。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薛镇镇区居住的鄂尔多斯户籍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民小蒙生班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及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薛镇镇区小学和东部基层地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小学、布尔陶亥小学、大路一小、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的鄂尔多斯户籍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民中就读,其中东部基层地区小学毕业的鄂尔多斯户籍的蒙古族学生只能申请到准民中的蒙生班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及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五家尧、柴登、布尔陶亥、大路一小、玻璃圪旦、魏家峁六所小学,需将本校自愿申请入学学生的信息登记表、自愿入学申请表以及学生的全家户口本整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薛家湾组)进行复审。

3)在沙镇镇区小学、暖水小学、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小学、神山小学、龙口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及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暖水小学、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小学、神山小学、龙口小学,需将本校自愿申请入学学生的信息登记表、自愿入学申请表以及学生的全家户口本整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沙圪堵组)进行复审。

(4)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玻璃圪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十中学就读。

凡准备申请到准十中就读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玻璃圪旦小学需将本校自愿申请去准十中就读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自愿入学申请表以及学生的全家户口本整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薛家湾组)进行复审。

(5)不在沙镇镇区居住的神山小学、暖水小学、羊市塔小学、纳日松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沙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沙镇中学,该部分学生自愿选择到准格尔旗第七中学或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凡准备自愿申请到准七中或蒙古族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神山小学、暖水小学、羊市塔小学、纳日松小学需将本校自愿申请去准七中或蒙古族学校就读学生的入学信息登记表、自愿入学申请表以及学生的全家户口本整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沙圪堵组)进行复审。

(6)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魏家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二中学就读

凡准备申请到准二中就读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魏家峁小学需将本校自愿申请去准二中就读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自愿入学申请表以及学生的全家户口本整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薛家湾组)进行复审。

7)大路一幼、大路二幼、东孔兑幼儿园、大路小博士幼儿园的毕业生分配到大路新区一小和实验学校就读,具体分配方案另定。

8)大路一小六年级毕业生(不包括在沙薛两镇镇区有自购房的)分配到大路新区的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就读。要求:大路一小毕业生在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时,入学地选择为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9)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周边就近学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到薛十小(薛十小附设特殊教育)就读。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残疾证、烈士证、现役军人军官证)。

在我旗就读的,在信息初审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

非我旗就读的,于630日前向教育局信息复审小组提出申请,过期不侯。

10)准旗正式教职工子女,可自愿申请到父母任职学校或周边就近学校就读。

申请时需提供准旗教体局人事股出具的正式教师证明、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学校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统一于规定时间报信息审核小组进行复审。如本人在信息初审时,未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11)准民中、准三中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准民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人,女17人)、准三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名,女17名),具体选送方案由教体局体卫艺股组织实施。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学校逐步消除大班额(55人以上)和超大班额(66人以上),而现薛三小、薛五小学生人数严重超员,平均班容量达56人以上,给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安全等带来了严重影响,经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本学年开始,要对薛三小、薛五小的招生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只招收片区居住的有房户(有正规房产手续的),片区居住的租房户将分配到周边班容量相对不满的学校。

七、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1. 201782627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结果。学生家长自行登录鄂尔多斯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或直接到各招生学校大门口处查询分配结果。

2. 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义,请于828——829日到教体局113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收到家长的书面复核申请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新生报到入学要求

1.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92日,凡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登记、入学注册、阳光分班等工作。

3.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分配到本校的新生。

4.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学生。如违规招生,所招学生不予建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本人负责,并在学校年终督导评估学籍管理工作一票否决。

九、阳光分班

1.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阳光分班时间为93日。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过程,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 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3. 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5. 阳光分班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在准旗就读的机会,后期不予重新安排。

十、正式上课

正式上课时间201794日。

十一、全国学籍注册

正式上课后进行新生全国学籍注册,凡在学籍注册时间,仍没有到校报到的学生,不予其建立全国学籍。

十二、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0477-3973271  0477-3973273

十三、信息公布和查询方式

鄂尔多斯教育在线:www.ordosedu.cn

准格尔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zgeqjyj

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到该微信公众平台,敬请家长关注。

十四、其他要求:

1. 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本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2017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2. 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各小学,必须召开毕业年级招生主题家长会,在会上要将2017年招生入学方案、入学信息填写说明详细地解读给学生家长,提前告知给家长入学的流程、时限、条件等具体要求,提醒家长要按时进行网上信息填写,按时参加信息审核,凡错过了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信息审核时限的学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后期不予补办入学手续。凡学校(园)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入学,学校承担责任。

3. 基层地区中小学实行家长自愿选择入学办法,基层地区中小学要提前到传统招生区域做好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2017526

 


 

 

准格尔旗薛家湾沙圪堵两镇

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促进准格尔旗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确保2017年秋季准格尔旗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规范,”结合准格尔旗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必须年满三周岁,即为201391日至20148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按照标准化班容量设置要求,以幼儿园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原则上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全园入园幼儿数逐步控制在360人)。 

    三、学位类型设置

  依据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幼儿的入园学位类型划分为:

    学位类型一:适龄幼儿监护人在薛家湾镇(沙圪堵镇)拥有自购房。

学位类型二:适龄幼儿是准格尔旗户籍,其监护人在薛家湾镇(沙圪堵镇)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三:适龄幼儿是非准格尔旗户籍,其监护人在薛家湾镇(沙圪堵镇)租房居住。

    四、网上信息登记说明

(一)薛家湾、沙圪堵镇所有申请入园的小班幼儿全部在规定时间自行在网上填写入园登记信息,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在网上填写入园信息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在薛家湾、沙圪堵镇幼儿园正常划片分配的机会,后期随机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二)幼儿家长在网上填写了入园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入园信息审核,只有经过审核认定过的信息才能参加统一的划片分配。

(三)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个报名软件系统,每名幼儿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填写报名信息。

(四)户籍所在地:按照适龄幼儿户口簿中户头地址选择,准格尔旗户籍幼儿请直接选择“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五)家庭住址:按照现居住地址(即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地址登记)选择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小区,详细填写单元门牌号。否则由于信息不详,会造成因住址不详认定而无法分配的后果。

(六)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园报名信息表,家长本人要签字确认。(提

    五、信息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安排

(一)所有学位类型的幼儿监护人提供: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幼儿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后打印出的《入园信息登记表》。

 (二)学位类型一的幼儿监护人必须提供以下1.2.3.4其中一项:

1.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位类型二、学位类型三的幼儿监护人必须提供:有房主签字、社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盖章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信息必须和网上登记的一致,居住证明需从社区领取)。

(四)按照序号顺序装订材料。

(五)薛沙两镇幼儿园信息审核安排:

1.初审:适龄幼儿网报后,家长将所需材料按要求装订好,在指定审核时间和地点进行初审。(具体审核时间及时在准格尔教育微信平台发布)

2.复审:由旗教体局、公安局、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2017年新生入园信息审核小组,对初审过的入园信息进行专项复审。在幼儿入园报名时将由幼儿园招生小组负责人对入园信息进行最后审核。

3.信息初审后,幼儿的《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住房材料复印件、居住证明、自愿入园申请表等证明材料教体局留存,其它原件家长带回。

(六)信息审核地点:薛家湾政务大厅

                    沙圪堵双语幼儿园

六、分配办法

     (一)依据幼儿户籍、居住地划片分配相结合和电脑随机配位的分配办法。

    1. 学位类型三的幼儿,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直接分配到班容量不满的幼儿园入园;

    2. 学位类型一、学位类型二的幼儿,首先按学位类型12依次划片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将通过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幼儿分配到对应招生幼儿园,未摇中幼儿和后续学位类型幼儿分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或到注册民办幼儿园入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幼儿,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或注册民办园。

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入园手续的(包括未在网上填写入园信息和未参加入园信息审核)。

2.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入园证明材料的。

3.201731日之后租房户、201731日之后迁户或落户到准格尔旗幼儿。

(三)幼儿园每年秋季只针对即将入小班的幼儿进行集中、公开招生。其他年龄段幼儿根据幼儿园是否有空余学位随机安排。

(四)准备就读民族幼儿园的鄂尔多斯市户籍蒙古族适龄幼儿必须填写自愿到民族幼儿园蒙语班就读的书面申请,并与信息审核材料装订在一起进行审核。

(五)其他乡镇幼儿园根据本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并要张贴招生简章。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信息审核时间、报名时间参照本方案,不用网上报名,直接让家长到幼儿园报名。同时,全旗所有公办幼儿园和注册民办幼儿园在610日之前上报本园招生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将在公众平台公示。

七、特别说明

(一)教体局将对所有幼儿居住的房产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同一套居住房在幼儿园三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

(二)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认定为入园分配依据,其它的不作为入园分配依据。

(三)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在幼儿园门口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公示咨询电话,严格认真按照本方案,在教体局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 

  (四)所提供的房屋产权是幼儿本人单独所有,非父母双方共有房屋产权证,不可作为入园登记凭证。

(五)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幼儿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六)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未过户(只有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园登记凭证。

(七)如果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证件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幼儿正常分配入园,并删除幼儿登记信息。

八、招生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说明

(一)幼儿园招生方案宣传:20175

查询方式:

准格尔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zgeqjyj

教体局咨询电话:3973202

全旗各幼儿园门口宣传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61日至2017610

    (三)信息审核时间:2017620日至2017710日(具体审核顺序及每位幼儿审核时间将在准格尔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zgeqjyj前一天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以免延误)。

(四)报名网址:

 http://218.21.216.60:8088/hpzsyr/default.aspx

特别说明:只有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才能打开链接,请家长们注意!

(五)分配结果公布及报名时间

公布分配结果:2017826日——27日家长自行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或到各幼儿园门口查看幼儿分配情况。

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义,请于828日——829日到教体局203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收到家长的书面复核申请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92日上午到分配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半天。报名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入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六)幼儿入园及学籍上报时间

201794日幼儿正式入园;

2017910日各园将幼儿学籍上报到学前教育办公室。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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