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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通知

2012年08月07日 00:00 

鄂教纪发〔20127  

   

中共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区、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反腐倡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使广大党员和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养成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营造教育系统“敬廉崇洁”的良好风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形成“领导有力度、组织有保障、制度有约束、考核有重点、结果有效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贯彻落实。  

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解细化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旗区、各单位负责人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旗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工作,责任要明确。经常性地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  

(二)各旗区、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职责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市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效性,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年中要对照检查并形成阶段性总结,年底要总结反思,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审监科。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责任落实  

(一)以“大宣教”格局为着力点,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聚集、宣传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灵活多样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继续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教职工、在校学生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确立廉政文化的主导地位。把廉洁教育与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反腐倡廉理念和相关法规制度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努力使校园成为传播知识的精神殿堂,风清气正的廉洁净土。  

(二)着力构建廉洁文化“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一是坚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正确政治方向。以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通过廉政文化力量,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促进学校党风、政风及校风的根本好转,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二是坚持面向广大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既突出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重点,又要面向广大学生;既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又注重宣传的广泛性。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面,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崇廉倡廉思想根植于广大师生心中,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人们的自觉行动。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整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紧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区分教职工和学生不同对象,突出宣传的广泛性和教育的针对性,使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真正能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在宣传教育中要努力做好四个结合,即:坚持与和谐校园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师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学生的受教育程度和认知能力相结合。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善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要着力维护学校稳定,注意重点,重视细节,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稳控工作,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认真做好应对、控制、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工作。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要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特别要防止出现冒领和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情况,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资助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四项制度”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决定,深入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土地出让、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和相关配套制度,对公开的事项要定期以会议、文件、公开栏、网络等载体及时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要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要有自查总结报告,每年进行考核评估。推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编制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岗位目录、定岗轮岗制度、计划和轮岗记录,并报送市教育局审监科。四是要加强纠风治乱和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密切党群关系,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坚持检查通报、曝光、反馈制度,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止教育乱收费和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工作相结合,启动学生、教师、家长对市直学校的满意度测评工作,积极配合市纠风办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切实解决影响教育形象、制约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各种不正之风,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为指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责任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一)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坚持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抽查和不定期检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责任追究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效能监察相结合,责任追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责任追究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式,努力做到追究一个人,教育一大片。让责任追究真正起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从而增强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  

   

   

   

中共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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