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鄂尔多斯市
中小学生艺术节会徽会歌的通知
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办好一年一度的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艺术节会徽、会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作品创作要体现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突出“阳光·梦想”的主题,展示出我市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鄂尔多斯的文化特色及时代特征。
二、征集时间
2014年6月8日至8月8日。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会徽
应征作品应充分反映中小学生艺术节特色,富有美感、动感,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立意鲜明,内涵丰富;构图新颖、简洁、易识,色彩明快,通用性强,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形状不限,适合悬挂于会场、胸前、广场,落款字样为“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蒙汉文)”。
(二)会歌
应征歌曲要体现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及精神面貌;富有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展演;时长4分钟左右。
四、作品提交
(一)提交应征作品设计图、文字说明各一份。会歌应征者需另外提交书面材料及音响资料各一份。其中书面材料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并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乐谱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歌词写在乐谱相应音符下方。音响资料为录制完成的小样(光碟)一份。
(二)提交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于8月8日前邮寄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地址:康巴什新区市府北街教育大厦1410室,联系人:吴福林,联系电话:8598829、13150859547,电子邮箱地址:wufulin356@163.com。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励设置
会徽、会歌各设置若干奖项,获奖者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其中中标作品会徽奖励5000元、会歌奖励10000元。中标作品版权属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