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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会徽会歌的通知

2014年06月12日 00:00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征集鄂尔多斯市

中小学生艺术节会徽会歌的通知

 

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办好一年一度的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艺术节会徽、会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作品创作要体现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突出“阳光·梦想”的主题,展示出我市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鄂尔多斯的文化特色及时代特征。

二、征集时间

    2014年6月88月8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会徽

应征作品应充分反映中小学生艺术节特色,富有美感、动感,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立意鲜明,内涵丰富;构图新颖、简洁、易识,色彩明快,通用性强,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形状不限,适合悬挂于会场、胸前、广场,落款字样为“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蒙汉文)”。

(二)会歌

应征歌曲要体现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及精神面貌;富有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展演;时长4分钟左右。

    四、作品提交

(一)提交应征作品设计图、文字说明各一份。会歌应征者需另外提交书面材料及音响资料各一份。其中书面材料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并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乐谱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歌词写在乐谱相应音符下方。音响资料为录制完成的小样(光碟)一份。

(二)提交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于88日前邮寄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地址:康巴什新区市府北街教育大厦1410室,联系人:吴福林,联系电话:859882913150859547,电子邮箱地址:wufulin356@163.com。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励设置

    会徽、会歌各设置若干奖项,获奖者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其中中标作品会徽奖励5000元、会歌奖励10000元。中标作品版权属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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